潍坊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政策法规————
 
 
 
 

潍坊学院成人教育教材管理规定

教材管理是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为使成人教育的教材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成人教育教学服务,结合成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人高等教育所有教材的订购严格按照潍坊学院的规定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教材一律采用学院经招标后确定的教材供应单位集中采购,所有教学单位(含校内各院、系、部,校外各教学站点)均不得从其他渠道另行采购教材。

二、凡经山东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批录取的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员,入学时必须按规定一次性交纳教材费(毕业时多退少补),否则不予注册。校内学员教材费一律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收取,各院(系、部)不得向学员收取教材费;校外教学站点的教材费由教学站点收齐,到成人教育学院对帐登记后,统一交学院财务处。

三、学院财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学员教材交费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用于学院注册和分发教材。

四、各教学单位领取教材前,必须认真按专业核对上交教材费人数,成教学院按照实际交费人数发放教材。

五、各教学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教材的领取、分发和管理工作,教材要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丢失,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

六、本规定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有与此不符者,以此规定为准。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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