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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02 年高等a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02 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青岛、大连市教委: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高等教育培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 2001 年顺利地实施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改革,各类高等教育各层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得以实现,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认同。 2002a 年还须再接再励,扩大成果,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 [2001]4 号)、《<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教学司 [2001]80 号)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间实施。
   二、教育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历证书注册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统筹、汇总在本地区各类高等教育各层次学历证书的注册、上报工作。
   三、按照《教育部关于对 1991 年至 2000 年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进行登记的通知》(教学函 [2001]8 号)要求,请抓紧做好该阶段学历证书的登记工作,于今年 9 月底之前将审核、登记后的数据报我司。
   四、为进一步保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上网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经研究决定,自 2002 年始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像片、身份证号码须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为保证像片上网的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为减轻高技工作量和解决此项工作的技术性问题,从图片数据的保密性,完成工作任务的可靠性等方面考察衡量,我司同意负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的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意见,由该中心与新华通讯社所属的 “ 中国图片社 ” 合作,在全国完成高校应届毕(结)业生的像片采集及数据处理工作。有关工作程序及要求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落实。
   今年工作任务较重,时间紧迫,数据量大,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加强对以上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周密安排,认真把该项工作做好。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 00 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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